5月初,看到一份A4紙,同意書!又來了!可以不要簽嗎!?

截至同意書內文:
2012.05.01

時薪= 全薪 x 12 ÷ 365 ÷ 10小時

解釋:全薪 = 底薪15,500 + 獎金 5,000 + 全勤1,000
      =21,500

但相對的基本工時從8小時變成10小時。
變成第1~10小時乘以1倍,11~12小時乘以1.33
舊算法的1.66倍不見了!

5
月中,聽同事們說,長官拿了薪資計算方式給他們看!(沒討看不到,沒簽的才看得到)
不是公文!只是一張解釋給有疑問的職員看的!
為什麼不補充在公文或同意書內?(紙上談X……我們有保障嗎?)

截至那張紙:
若時薪不足79元,以79元計算。

20天班
薪水=底薪15,500 +獎金5,000 +全勤1,000 +餐費1,600 +加班費(時薪79 x 40 hr x 1.33)
  =27,300

21天起
一天薪水 =時薪79 x (10 hr + 2hr x 1.33) +餐費80
     =1,080
(
一天上12小時連1,200都不到,現在政府規定時薪要103元,上12hr最少也該有1,236元!
果然是很會賺錢的公司啊!)


資歷淺的員工底新只有15,500元,以上推算依照此底薪試算,提供大家參考!

另外聽到新進員工說他們第一天報到時的談話內容...
新進員工:「我們有特休嗎?」
長官:「沒有,因為你們每個月休10天,特休含在內了。」
旁邊的老員工聽到心理想(每個月如果沒有休到10天,特休也不會還給我們啊 )

關於長榮保全舊薪水算法、福利、規定等,
大家可參考本部落格發表的其他文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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