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初,看到一份A4紙,同意書!又來了!可以不要簽嗎!?
截至同意書內文:
2012.05.01起
時薪= 全薪 x 12月 ÷ 365天 ÷ 10小時
解釋:全薪 = 底薪15,500 + 獎金 5,000 + 全勤1,000
=21,500
但相對的基本工時從8小時變成10小時。
變成第1~10小時乘以1倍,第11~12小時乘以1.33倍,
舊算法的1.66倍不見了!
5月中,聽同事們說,長官拿了薪資計算方式給他們看!(沒討看不到,沒簽的才看得到)
不是公文!只是一張解釋給有疑問的職員看的!
為什麼不補充在公文或同意書內?(紙上談X……我們有保障嗎?)
截至那張紙:
若時薪不足79元,以79元計算。
上20天班
薪水=底薪15,500 +獎金5,000 +全勤1,000 +餐費1,600 +加班費(時薪79 x 40 hr x 1.33)
=27,300
第21天起
一天薪水 =時薪79 x (10 hr + 2hr x 1.33) +餐費80
=1,080
(一天上12小時連1,200都不到,現在政府規定時薪要103元,上12hr最少也該有1,236元!
果然是很會賺錢的公司啊!)
資歷淺的員工底新只有15,500元,以上推算依照此底薪試算,提供大家參考!
另外聽到新進員工說他們第一天報到時的談話內容...
新進員工:「我們有特休嗎?」
長官:「沒有,因為你們每個月休10天,特休含在內了。」
旁邊的老員工聽到心理想(每個月如果沒有休到10天,特休也不會還給我們啊 )
關於長榮保全舊薪水算法、福利、規定…等,
大家可參考本部落格發表的其他文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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